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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預查 (隸屬商業發展署) -有限合夥名稱預查申請表填寫說明
有限合夥名稱預查申請表填寫說明
- 日期 : 2018-03-16
- 單位 : 第二科
- 分類 : 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預查 (隸屬商業發展署)
- 點閱 : 12046
有限合夥名稱預查申請表之填寫說明
一、 申請人資格
(一) 設立登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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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變更登記時: | 以現任有限合夥代表人為限。 |
二、 預查之有限合夥名稱
(一) 有限合夥名稱必 須符合下列規定 | 1.有限合夥法第13條規定。 2.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3.不宜(不得)使用之公司名稱或商號名稱參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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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輔助查詢系統 | 有限合夥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針對欲申請之名稱,測試是否己有有限合夥登記在前,而不得使用。 | ||||||||
(三) 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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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智慧財產局參考 網頁 | 商標檢索系統、著名商標名錄及案例評析,以避免有限合夥名稱與商標權衝突之爭議。 |
三、 所營事業
(一) 所營事業必須符 合下列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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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輔助查詢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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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自取或郵寄
(一)以自取方式領件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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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郵寄方式領件 者: | 原領件方式勾選自取改為郵寄者、或以郵寄方式送件勾選自取改為郵寄者,應檢附原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印章,並填具「有限合夥預查案件自取改郵寄申請書」,原領件方式勾選自取改為郵寄者請一併寄回「預查領件回條」,寄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第二科3號櫃檯收 地址:54003南投縣南投市光輝里省府路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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