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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未登記工廠輔導-處理原則及劃定目的
處理原則及劃定目的
- 日期 : 2016-09-23
- 單位 : 第一科
- 分類 : 未登記工廠輔導
- 點閱 : 4088
一、遴選原則
- 1區之示範地區
特定地區劃定可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未登記業者辦理,在衡酌地方政府具有預算執行能量及已辦理中之案例,故建議示範地區以民間示範地區為主。 - 10區諮詢輔導特定區
本計畫建議針對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特定地區劃定前,執行中之案例進行諮詢輔導。
二、特定地區遴選原則
特定地區遴選原則應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特定地區劃定原則」之規定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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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請參考【特定地區劃定處理原則】
- 上一則:劃定特定區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