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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設址於桃園市轄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公司登記事項請就近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辦理。
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設址於桃園市轄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公司登記事項請就近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辦理。
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設址於桃園市轄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公司登記事項請就近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辦理。
- 日期 : 2016-06-01
- 單位 : 第三科
- 分類 : 最新消息 (2022年9月26日前為歷史資料)
- 點閱 : 5456
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設址於原桃園市轄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其設立及變更登記之主管機關,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變更為桃園市政府,是日起公司登記事項請就近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