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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2024臺灣五星集~ 優良市集暨樂活名攤評核計畫報名簡章

2024臺灣五星集~ 優良市集暨樂活名攤評核計畫報名簡章

  • 日期 : 2024-02-26
  • 單位 : 市場輔導科
  • 分類 : 樂活市集 (隸屬商業發展署)
  • 點閱 : 1034
一、報名資格及額度
中央評核
  1. 公有傳統零售市集或合法列管攤販集中區(含夜市)。
  2. 已成立自治組織且營運正常,空攤率小於30%。
  1. 直轄市:僅受理報名四~五星。
  2. 非直轄市:
  • 有自辦評核:僅受理報名四~五星
  • 未自辦評核:受理報名一~五星
地方政府
自辦評核
一、二、三星評核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受理報名額度。
中央評核
  1. 公有傳統零售市集或合法列管攤販集中區(含夜市)內之合法攤鋪。
  2. 攤鋪環境衛生良好並具特色、代表性及示範作用。
  1. 直轄市:僅受理報名四~五星。
  2. 非直轄市:
  • 有自辦評核:僅受理報名四~五星
  • 未自辦評核:受理報名一~五星
地方政府
自辦評核
一、二、三星評核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受理報名額度。
 
※中央評核:受理報名名額不限,惟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二、執行期程

推動階段
說明 辦理期程
評核機制
公告
評核計畫發函各地方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及所轄市集/攤鋪。 3月上旬
地方政府
自辦評核
  1. 地方政府自行規劃評核者,請配合銜接中央評核之報名/資料審查作業,於715前完成現勘評核,以避免與中央評核之複選現勘日期重疊。
  2. 現勘評核應遴聘評核委員進行實地現勘(相關規定詳見評核委員資格),由評核委員依市集/攤鋪水準建議通過一、二、三星之星等。
  3. 請於810前將通過一、二、三星之市集/攤鋪名單函報經濟部核定。欲挑戰中央評核四星、五星之市集/攤鋪,請配合中央報名期程,於515日前完成報名
3月下旬

8月10日
中央評核
受理報名
  1. 報名中央評核之市集/攤鋪須備齊報名資料,由各地方政府確認彙整後函送執行團隊,並副知(含附件)主辦單位。
  2. 地方政府須於報名期限內函報完整報名清單及報名表,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3. 報名文件詳見附件。
4月15日

5月15日
中央評核
初選
進行書面資料審查,依報名資格條件及資料完整性確定報名通過名單。 6月10日前
中央評核
複選
複選行程每場次將安排2~3位評核委員進行實地現勘,依市集、攤鋪水準評分建議入選星等(以經濟部核定為準)。 8月中~9月
中央評核
決選
召開決選會議,審核中央評核及地方政府自辦評核之名單,並確認本年度通過之名單。 10月
中央評核
成果公告
或表揚
公告通過決選之優良市集與樂活名攤名單,或針對高星等之市集/攤鋪、高績效之市集優先表揚。 11月
三、獎勵及表揚
(一) 通過優良市集/樂活名攤評核者,主辦單位將給予授獎或證書以資鼓勵,核定名單將公告周知。
(二)地方政府配合辦理本計畫,輔導市集管理團隊或服務人員,致市集管理獲優異績效者,由經濟部一併辦理表揚;有功人員則由經濟部發函依績效表現由地方政府自行辦理敘獎。
(三)中央成果活動由經濟部擇優表揚(如因場地因素,得優先邀請較高星等之獲獎者出席)。
(四)通過地方政府自辦評核之優良市集/樂活名攤評核者,經濟部得函請地方政府代轉證書並表揚。
四、不定期查核:通過優良市集/樂活名攤評核者,於評核星等有效期間內,如經查核機制確認後,有未達評核標準且情事明確,或經舉證有違規行為確定者,經濟部得撤銷星等資格,並不得再參與下一年度評核。
五、執行團隊聯絡窗口

(一)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二)聯絡窗口:謝昀廷 助理管理師 / 02-2698-2989 #03231 / 03231@cpc.tw、邱智仁 副管理師 / 02-2698-2989 #03241 / 03241@cpc.tw、呂銘進 經理/ 02-2698-2989 #02112 / 02112@cpc.tw

(三)諮詢專線:0800-688-818 (周一至周五10:00-12:00、13:00-17:00)

(四)聯絡地址: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