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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無統一編號且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兌領振興三倍券處理原則

無統一編號且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兌領振興三倍券處理原則

  • 日期 : 2020-07-28
  • 單位 : 第四科
  • 分類 :
  • 點閱 : 3711

一、兌領人:無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如無法透過 相關組織協助兌領款項或再行消費,屬已於職業

      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得由本部輔導其洽特定金融機構兌領款項。
二、兌付金融機構:八大公股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

      、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企銀。
三、兌付流程:
(一)確認自營作業者填具三倍券背面銷售日期及身分證字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請填寫自營作業

     者身分證字號,「 兌領營業人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則不用填寫) 。
(二)自營作業者應由本人持三倍券、身分證明文件並提供存匯入之本人帳號至八大公股銀行兌領三

     倍券款項 。
(三)兌付金融機構櫃員線上查詢兌領人之職業工會會員身分後列印作為兌領單之附件,兌付金融機

     構將三倍券兌付款項存匯入兌領人帳戶。
(四)新加入投保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若經線上查詢尚無資料,可持投保期間含兌付當月之職業工

     會繳費證明(載明自營作業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投保期間及職業工會名稱),作為工會會

     員身分認定之佐證資料。
(五)兌付金融機構就繳費證明僅作要件審查,並影印作為兌領單之附件,對其真實性不負認定之

     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