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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109 年度經濟部 台灣䱊鯕鱗-市場魚漿王爭霸戰 甄選競賽計畫(含報名簡章)

109 年度經濟部 台灣䱊鯕鱗-市場魚漿王爭霸戰 甄選競賽計畫(含報名簡章)

  • 日期 : 2020-10-26
  • 單位 : 第四科
  • 分類 : 樂活市集 (隸屬商業發展署)
  • 點閱 : 3575

(一) 甄選條件:
1. 各縣市公有傳統零售市場或合法列管攤販集中區
(含列管夜市)內之合法攤鋪。
2. 參賽攤鋪主要販售商品為魚漿製品(含熟食),且魚
漿須為攤鋪自製(委外代工、魚市批發…等魚漿來
源,屬半成品採購,不符合本計畫競賽資格)。
(二) 甄選分組:
本計畫將依商品類型,分為「好丸組」及「好吃組」
二組進行分組競賽,「好丸組」為魚丸類型產品;「好吃組」
為除了魚丸類型外之魚漿產品。參賽攤鋪若兩者皆有販售,
亦可依商品類型、個別報名甄選。
(三) 報名時間:
109 年11 月1 日至11 月16 日止。
(四) 報名方式:
由攤商填寫報名表,經自治會彙整後,由直轄市、縣市政
府將報名資料函送並傳真本計畫執行團隊(北區)(南區),
並副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含附件)。

(四)甄選方式:
1. 初賽:由執行團隊(北區)(南區)分區執行。
(1) 書面審查:由本計畫執行團隊書面審查核對參賽資料
項目,報名表資料(詳下列附件)填寫不完整者,取消參選資格。
(2) 現地審查:通過書面審查之攤舖,將邀請2 位評選委
員進行現場審查,針對現場環境衛生(含加工環境及
門市環境)、魚漿製作流程進行評分。
(3) 爭霸賽晉級名單:由專管執行團隊彙整初賽分數,以
現地審查分數及格者(70 分)為晉級名單,送主辦單
位核定後公告。通過初賽晉級者,將參與全國爭霸賽。
2. 爭霸賽:(1)參賽者攜自製魚漿至活動現場,依競賽規定進行食材
成型並烹煮,經評委現場品嚐及詢答後,針對商品特
色(口感、美味程度、食材在地連結、創新研發等)進行評分。
(2) 參賽者如因故無法至比賽現場,仍保留其參賽權益,
可將參賽商品提前寄予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現場協
助加熱,由評委現場品嚐並評分。
(3) 現場競賽程序後,將由執行團隊彙整初賽及爭霸
賽分數後,經評審團當日決選,評選出本年度「台灣
䱊鯕鱗-市場魚漿王」優勝名單,並安排後續宣傳。
(五) 表揚方式:
將評選出「好丸組」及「好吃組」總分達80 以上即為「市場
魚漿王」。爭霸賽總分未達80 分者,則頒給「市場魚漿王-
入選名攤」證書,各獎項將由經濟部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