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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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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簡介
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流程
不能納管地區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之地區
各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之地區
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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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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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工廠管理輔導相關法令
申請書表
修法最新公告
法規函釋
宣導活動
宣導活動
資訊公開
工輔法相關子法工作項目與資訊公開
源頭管制農地申請用電案件數統計
各縣市疑似違反土地使用查處執行情形
111年優先查處名單
非屬低污染臨登轉特登工廠核准清冊及統計表
非屬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之辦理情形及業者名單
各縣市已申請納管工廠提交「工廠改善計畫」名單
用地審查申請與核准家數統計
取得臨時登記工廠轉換特定工廠登記情形名單
屬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已申請及未申請納管名單
105年5月20日以後農地新增未登記工廠之空間資訊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連江縣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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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原定112年3月19日為改善計畫收件截止日,該日適逢星期日,爰順延至3月20日!請尚未提交改善計畫的業者把握最後機會儘速提出! 申請書更新:經濟部提供工廠改善計畫大綱,請至宣導活動內下載。
宣導活動
112年2月17日_桃園市_改善計畫說明會報名資訊
112年2月15日_嘉義縣市_改善計畫說明會報名資訊
112年1月18日ˍ高雄市_改善計畫說明會
工廠改善計畫大綱
112年1月13日ˍ臺中市、彰化縣ˍ改善計畫說明會
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總編第六點附件二、三部分規定
內政部發布「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
各縣市政府工廠登記窗口聯繫資料
檢送特定工廠相關法規QA彙整、納管申請書及填寫範例
檢送111年2月16日修正「申請特定工廠改善計畫之廠區外部消防水源檢核表」
經濟部輔導未登記工廠依規範走向合法化
110年9月27日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說明會簡報
依據「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第28項但書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裝設污染防治設備及自動監測設施之相關事項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說明會簡報資料
農產業群聚地區查詢平台業已更新開放民眾查詢,操作使用手冊如附件
建議未登記工廠業者可先行至本辦公室網頁查詢第28項農產業群聚地區後,再行評估查詢1~27項地區
更多資訊
服務專線
0800-288019
我有話要說
ctofirst@mail.cto.moea.gov.tw
輔導會報
111年9月13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十二次會議」紀錄
111年3月24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十一次會議」紀錄
111年3月4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十次會議」紀錄
111年2月18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九次會議」紀錄
111年1月27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八次會議」紀錄
111年1月12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七次會議」紀錄
110年10月6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六次會議」紀錄
110年4月27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五次會議」紀錄
110年1月6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四次會議」紀錄
109年10月28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三次會議」紀錄
109年8月26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二次會議」紀錄
更正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1次會議日期為109年4月24日
109年4月23日召開「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第1次會議」紀錄
更多資訊
法規資訊
因配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規實施工廠改善,致廠地、廠房或建築物面積與原核定之工廠改善計畫不同,得否據已申請變更
納管之未登記工廠盡速提送工廠改善計畫說明會簡報檔v1.2
工廠改善計畫大綱、工廠改善計畫範本
農產業群聚地區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之管理輔導及附件(含切結書及轉型計畫範本)
用地計畫核定函(範本)
相關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申請書表
納管申請期限至111年3月21日下午5時
申請納管之既有未登記工廠其土地或廠房為租賃者,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時應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第28項但書認定方式
1100805修訂特定工廠登記應檢附書件、1091110修訂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書、特定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告修正工廠登記之「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生效
依據「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第28項但書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裝設污染防治設備及自動監測設施之相關事項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
二、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四、中央機關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
五、低污染認定基準
六、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
七、非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及輔導期限處理原則
發布修正「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自110年2月5日生效
更多資訊
問答集
特定工廠相關法規QA彙整_1111027
特登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電費單據或其所出具之證明其地址應與廠址相符之認定問題
建議未登記工廠業者可先行至本辦公室網頁查詢第28項農產業群聚地區後,再行評估查詢1~27項地區
特定工廠申請QA參考彙整
臨登業者轉換為特定工廠登記簡便措施
農產業群聚地區查詢系統已於3月11日開放查詢。可下載基於農業生產環境安全考量之農產業群聚地段清冊(含部分群聚地段公告範圍)
如何利用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依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
經濟部轄管工業區公告閒置與列管臨登及未登記工廠土地情形表
更多資訊
不能納管地區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
之地區連結各單位網站
各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之地區、
描述(PDF檔)、清冊(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