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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將於109年屆滿,經濟部呼籲業者提早因應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將於109年屆滿,經濟部呼籲業者提早因應

  • 日期 : 2017-06-19
  • 單位 : 第一科
  • 分類 : 最新消息 (9月26日前為歷史資料)
  • 點閱 : 4010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將於109年屆滿,經濟部呼籲業者提早因應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即將在109.6.2屆滿,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本月特主動發文,提醒特定地區及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六千八百家業者,應提早因應,以免屆時受到相關處罰。

經濟部依據工輔法第33、34條輔導未登記工廠之規定,已成立「未登記工廠輔導服務團」單一窗口服務多年,委由康城工程公司辦理特定地區土地合法使用之輔導作業及免費諮詢工作(02-23625358),以及由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輔導諮詢工作(02-26982989分機2312),該2家公司屬輔導團隊成員並非坊間的代辦或記帳業,經輔導團隊努力,目前已輔導3家特定地區業者土地合法使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指出,經劃入特定地區以及領有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仍屬於過渡性質,雖暫時免受土地、建管處罰措施,但倘輔導期間屆滿後,仍未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意即無法取得合法工廠登記),地方政府仍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有關違反土地或建築物使用之相關規定裁處。由於相關合法程序非短時間可完成,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特地在6月2日主動發文提醒這些已配合政策合法中的業者及早因應,勿中途而廢。

申請合法的途徑,請參考經濟部中部辦公網頁(http://www.cto.moea.gov.tw/web/news/list.php)所附文宣範例。其他無法申辦使用地變更者,應預為規劃轉型為符合土地容許使用的項目,或遷廠至合法工業區、工業用地、產業園區或其他可供設廠土地,以免輔導期間屆滿後受到相關之處罰。

中部辦公室發言人:許正宗代理主任

聯絡電話:(049)2359171轉1196

Email:jthsu@mail.cto.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陳河成專員

聯絡電話:(049)2359171轉1119

Email:river0326@mail.cto.moea.gov.tw